河南省粮食局

人气指数:1 页面更新时间:2022-04-16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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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0〕40号),设置河南省粮食局。河南省粮食局是主管全省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 

  省粮食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省粮食流通体制和粮油储备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及管理规章,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拟定全省粮食流通和地方粮油储备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粮食总量平衡计划,组织和落实粮食进出口、粮食总量平衡和品种平衡计划,提出省级储备粮油的规模和购销计划建议,指导地区粮食平衡。

  (三)负责国家定购粮食计划管理和销售管理,组织指导粮食购销企业落实国家定购粮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收购保护价及销售限价、粮食收购资金的“封闭运行”和粮食风险基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承担行业统计工作。

  (四)负责全省三级粮油储备库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并监督指导全省粮油安全储存、调拨和运输管理工作;管理省级储备粮油和代储的中央储备粮油。

  (五)负责组织城镇居民、部队、水库移民区、需要救助的灾区、贫困地区和以粮代赈所需粮食的供应工作。

  (六)负责全省三级粮食批发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并完善粮油市场信息网络,搞好市场预测;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粮油价格管理,加强对全省粮食市场的监督与管理。

  (七)负责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管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国家粮油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以及行业扭亏增盈工作;指导全省粮食系统财务、会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八)负责全省粮食流通设施、粮油仓储设施及省管国有粮办工业的规划、布局,落实基建、技改投资;指导、协调全省粮油收储、销售、加工设施体系建设和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工作;组织、指导全省粮油仓库维修改造工作。

  (九)负责全省粮食行业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工作;参与拟定粮食省级质量标准;指导全省粮油质量、计量标准管理和监测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粮油商品生产经经营中的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全省国有粮办工业的经营与发展工作。

  (十)负责制订全省粮食系统多种经营、主食厨房工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城镇粮店连锁经营规划,并监督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全省粮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职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减员分流和再就业工作;归口管理省粮食行业协会及各类专业学会等社团组织。

  (十二)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组织实施全省粮食系统教育发展规划,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管理省属粮食学校。

  (十三)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地址:郑州市黄河路11号
电话:0371--65683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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